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
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
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在校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🧑🦯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5〕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🩷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第三条 对我校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☞,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出现役后2年🏇🏿,但学生须在入伍前按杏运规定办理好保留学籍及离校的相关手续,否则不适用于本规定🪺。
办理程序👩🏻🚀𓀇:凭入伍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《入伍通知书》以及《普通高等杏运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》一式两份到学生处学籍管理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🤦。
第四条 学生入伍当学期所学课程(参加该课程教学活动三分之二以上者)由任课教师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确定成绩👨🍼,并在教务系统予以成绩登录👷。应征入伍以前所修课程不及格的须在退伍复学后重修。
第五条 被批准入伍的在校学生,入伍时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,符合毕业条件的,杏运可准予毕业🥠,发给毕业证书,并予以电子注册。对未达到修业年限或尚不具备毕业条件的,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2年内,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实际🩴👨👩👧👧,按我院学籍管理规定🙎🏼,作肄业、结业等处理。
第六条 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,在服兵役期间可以自学原专业课程🙅🏻,经部队批准可回校参加杏运组织的考试,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。
第七条 退役学生须在退出现役后的2年内🐎,回校办理复学手续🕷,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,取消其学籍👳🏿。需延长服兵役时间的🕵️♀️,应及时向杏运提供部队的相关证明材料,杏运可相应延长保留学籍的时间🚿✪。
办理程序:持所在部队颁发的《退伍证》原件及复印件和《杏运平台 -《杏运娱乐新篇,由此开启】学生复学申请表》一式两份到学生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复学手续🫛。
第八条 对于申请复学的退役学生👇🏽,原则上复入原专业学习,经杏运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👩❤️💋👨,可转入本院同层次其他专业学习🪜。
第九条 高职(专科)在校生(含新生)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👨🏽🍳;具有高职(专科)学历的毕业生,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;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(专科)在校生(含新生),在完成高职(专科)学业后🌒,免试入读普通本科。
第十条 在校生(含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,免修军事技能训练,直接获得学分。
第十一条 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🐑,免修课外创新实践与素质拓展项目,直接获得学分。荣立三等功奖励以上的在校生(含新生),免修通识教育选修课🎎。
第十二条 应征入伍后,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或因部队精简整编中途退役的👨🦼➡️,可以提前办理复学👎🏻。
第十三条 应征入伍后在部队服现役期间,受除名、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🤾♂️、判刑的🐢,不予复学🗺。
第十四条 已被我院录取但因应征入伍未到杏运报到入学的新生🐵,根据教育部、总参谋部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杏运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》(教学〔2013〕8号)文件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的,保留入学资格到退役后2年。
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